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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为的教育事件:是指施教者预设教育情境的出现,创设需要的教育环境, 制造出教育事件。它是诱入被教者进入施教育者的教育模式,达到施教育者的教育目的。一旦真实的教育的效果、结果出现发生于创设、预设的不符。施教者可能产生控制欲望,而控制导致二种结果:一是反抗,导致施教者痛苦,二是被教育者接受,导致被教育者痛苦,甚至自虐性(认为不正常事情就本该这样正常发生,一旦正常发生反而觉得不正常)。如果与预设和创造的教育相符,只是培养了一个属于施教者希望出现的教育结果,但未必培养了一个真正的人,是梦中情人,是施教者希望培养的那个人的出现了。
自然发生的教育事件:是指被教育者在成长过程中,生命成长和处理周边发生的一切的生命体验性,也就是说被教育者在成长过程必然会发生的事情。这样的教育事件发生,被教育者就产生了教育的需求,而施教者的介入是否能很好地满足教育需求:实施的措施、方法、时机等。能满足和不能满足 导致的教育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而被教育者周边处处都是主动、被动的教育事件和环境存在。被教育者本身的知识结构不足以达到如何选择周边的教育事件,选择什么样的教育事件使被教育者个性化成长,这个教育焦点,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,有或者是人为还是自然的教育事件。施教者需要去触及,一旦触及更有利被教育者成长培养。
(被教育者:孩子、需要在某方面成长的人。教育者:老师、家长,给被教育者实施教育措施的人)
(来源:家庭顾问课题组/作者:水手)
责任编辑:黄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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